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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 1.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02年5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31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7年7月2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3年10月1日实施;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2002年12月1日实施;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6)《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7)《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 2.用人单位情况介绍 庙三能源公司于2014年9月成立,公司坐落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平凤乡境内,距前郭县城20KM。油田地理位置处于松花江与嫩江交汇处,庙3区块位于新庙油田的西部。 合作区位于扶新隆起带新庙油田的西北部,合作面积81.1平方千米,探明含油面积55平方千米,探明地质储量2127.57万吨,已开发面积11.97平方千米,动用储量783.0万吨,平均油藏埋深1585米。储层平均孔隙度12.1%,渗透率平均0.7×10-3μm2;油层平均孔隙度为13.6%,平均渗透率为1.5×10-3μm2,因此本油田属于低孔、特低渗透储层。 目前有油水井201口,其中油井171口(机采井114口,捞油井40口),注水井30口,目前停井17口。 3.检测类别及范围 任务来源:委托单位委托; 检测类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检测范围:检测范围为庙三能源公司卸油泵房1台原油含气、含水率分析仪。 庙三能源公司主要完成油气开采集输工作,把分散的油井所生产的石油、天然气和其他产品集中起来,经过必要的处理、初加工。主要包括油气分离、油气计量、原油脱水、天然气净化、等工艺。详细流程为:原油卸油→原油脱水→原油脱气→气液分离→油气计量→转油站→联合站→油气储运→储油罐。 本检测范围内涉及原油含水率监测仪1台,仪器工作主要利用放射源产生γ射线,用γ射线照射管道中的介质,由于油和水对γ光子的吸收率不同,介质中的含水量越高,透射的γ光子也就越少,这样探测器检测到的γ光子也就越少,通过对γ光子的计数检测,就可以对管道中介质的含水率进行检测。主要职业病因素为241Am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接触电离辐射工作人员共6人,每台原油含水率监测仪上241Am放射源都自带铅屏蔽,放射工作人员正常佩戴个人剂量计,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情况见表1。 表1 岗位设置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4.现场采样和测量情况 在原油含水率监测仪表面5cm处和100cm处进行巡测,在巡检基础上按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取点检测。 5.检测结果 根据《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要求进行检测,工作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分析见表2。 表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分析 6.结论 (1)密封源仪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各密封源容器表面5cm和10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最大值分别为0.16μSv/h和0.15μSv/h,符合《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中4.7的要求; (3)估算放射工作人员受到照射的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55mSv/a,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附录B1.1的要求。 7.建议 按《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中附录B要求建立健全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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