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报告 1.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11年12月31日修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6年7月2日修订,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19年11月4日修订,11月5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3年10月1日实施; (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12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修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2019年3月2日修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6)《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7)《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 2.用人单位情况介绍 扶余油田自1959年9月发现至今历经60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全区累积动用含油面积101.2平方千米,动用地质储量17647万吨,累计生产原油4530.75万吨,综合含水95.61%,2018年完成原油产量50.6万吨。扶余采油厂是在“十五”期间2003年末,由原扶余采油一厂、采油二厂、采油三厂整合组建而成的,目前在册员工3647人,平均年龄45.5岁,党员1286人,下设14个机关科室及附属,4个科研所,24个基层生产单位,是吉林油田油水井数最多、设备最多、人员最多的采油厂。全厂现有应开油水井6992口,其中油井4908口,水井2084口。整合以来扶余采油厂多次迎接国家、省、集团公司领导视察,基层站队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并先后获得“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优秀组织单位”、“全国企业文化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中央企业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先进集体”、中油集团先进基层党组织、油田公司“模范单位”、“红旗党委”等多项荣誉称号。 3.检测类别及范围 任务来源:委托单位委托; 检测类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检测范围:检测范围为扶余采油厂23台原油含水率监测仪。 扶余采油厂主要完成油气开采集输工作,把分散的油井所生产的石油、天然气和其他产品集中起来,经过必要的处理、初加工。主要包括油气分离、油气计量、原油脱水、天然气净化、等工艺。详细流程为:原油卸油→原油脱水→原油脱气→气液分离→油气计量→转油站→联合站→油气储运→储油罐。 本检测范围内涉及原油含水率监测仪23台,仪器工作主要利用放射源产生γ射线,用γ射线照射管道中的介质,由于油和水对γ光子的吸收率不同,介质中的含水量越高,透射的γ光子也就越少,这样探测器检测到的γ光子也就越少,通过对γ光子的计数检测,就可以对管道中介质的含水率进行检测。主要职业病因素为241Am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接触电离辐射工作人员共104人,每台原油含水率监测仪上241Am放射源都自带铅屏蔽,放射工作人员正常佩戴个人剂量计,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情况见表1。 表1 岗位设置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4.现场采样和测量情况 在原油含水率分析仪表面5cm处和100cm处进行巡测,在巡检基础上按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取点检测。 5.检测结果 根据《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要求进行检测,工作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分析见表2。 表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分析 6.结论 (1)密封源仪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各密封源容器表面5cm和10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最大值分别为0.17μSv/h和0.17μSv/h,符合《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中4.7的要求; (3)估算放射工作人员受到照射的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36mSv/a,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附录B1.1的要求。 7.建议 按《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中附录B要求建立健全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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