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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 1.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11年12月31日修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6年7月2日修订,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19年11月4日修订,11月5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3年10月1日实施; (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12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修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2019年3月2日修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6)《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7)《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 2.用人单位情况介绍 新立采油厂地处吉林省松原市西北部,位于前郭县新庙镇境内。新立油田于1973年发现,1981年于油田东侧南部开辟生产试验区,1983年1月7日建厂。油田含油面积117.5平方千米,探明地质储量5971.3万吨,已动用开发15个区块,动用面积58.6平方千米,动用地质储量5092万吨,可采储量为1470.3万吨。 自1983年投入开发至今,共有油水井1140口,其中油井825口,水井315口。目前平均日产液量为4335吨,日产油为1356吨,含水为70.8%,已经进入中高含水开发阶段,采出程度为20.62%,已累计生产原油1175万吨。目前水驱储量控制程度82.2%,水驱储量动用程度75.1%,可采储量采出程度为70.9%,标定采收率28.9%,均高于低渗透油藏中含水期开发水平指标。全油田固定资产26.09亿元,二十一年来,累计创工业总产值40多亿元,实现利润10亿元。 3.检测类别及范围 任务来源:委托单位委托; 检测类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检测范围:检测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10台原油含水率监测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主要完成油气开采集输工作,把分散的油井所生产的石油、天然气和其他产品集中起来,经过必要的处理、初加工。主要包括油气分离、油气计量、原油脱水、天然气净化、等工艺。详细流程为:原油卸油→原油脱水→原油脱气→气液分离→油气计量→转油站→联合站→油气储运→储油罐。 本检测范围内涉及原油含水率监测仪10台,仪器工作主要利用放射源产生γ射线,用γ射线照射管道中的介质,由于油和水对γ光子的吸收率不同,介质中的含水量越高,透射的γ光子也就越少,这样探测器检测到的γ光子也就越少,通过对γ光子的计数检测,就可以对管道中介质的含水率进行检测。主要职业病因素为241Am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接触电离辐射工作人员共52人,每台原油含水率监测仪上241Am放射源都自带铅屏蔽,放射工作人员正常佩戴个人剂量计,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情况见表1。 表1 岗位设置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续表1 岗位设置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4.现场采样和测量情况 用测量仪器在源容器表面巡测,找到最高辐射剂量位置;以密封源为坐标原点,有用线束中心轴方向为Z轴,垂直于Z轴平面内任选相互垂直的 X、Y轴(探测出的最高剂量点处于其中一轴)。在 X、Y、Z轴线的正负方向上,距源容器表面5cm和100cm的位置上进行测量。 5.检测结果 根据《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要求进行检测,工作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分析见表2。 表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分析 6.结论 (1)密封源仪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各密封源容器表面5cm和10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最大值分别为0.18μSv/h和0.14μSv/h,符合《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中4.7的要求; (3)估算放射工作人员受到照射的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11mSv/a,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附录B1.1的要求。 7.建议 按《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中附录B要求建立健全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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